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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汨罗农村乡镇幼儿教师将全部参加养老保险


发布时间:2007年12月18日 8时17分

    湖南汨罗的幼师们终于老有所养了。近日,汨罗市教育局下发了专门的文件并召开动员会,为农村幼师买养老保险。

  汨罗市教育局局长何中良介绍,1997年年底民师转正的时候,全市正式认定的在岗幼师共有352人,从教时间最长的27年,年龄最大的53岁。在此期间,考虑到部分年老幼师家庭贫困,同时又难以胜任工作,市教育局于2001年7月28日发文,要求全市各乡镇场对年老幼师进行离岗买断。

  截至2006年年底,尚有182名幼师既未买断又在继续从事幼教工作,他们收入偏低,从最初的每月十几元起,到目前也还只有400余元。泪罗市委、市政府对此给予高度重视,经过反复调研测算,制定并出台了《汨罗市幼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》,并组织实施。

  何中良说,此次参保人员包括三块:一是2001年8月15日前参加幼教工作在汨罗市任教的(包括本市乡镇间异动的幼师,已被录用的国有企业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其列),二是汨罗市原乡镇联校(教育办)聘用的,三是持有市颁发的《合格证》或《上岗证》的。1996年1月1日前被聘用的,自1996年1月1日参保;1996年1月1日后被聘用的,自聘用之月起参保。缴费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缴费比例补缴:一直在公立幼儿园(学校)、私立幼儿园任教的幼师(含间断后返岗幼师),补缴部分个人负担60%,用人单位补助40%。间断后返岗的幼师,间断期间内基本养老保险全额由个人负担。离岗后再未从事幼教工作的(含自动离岗、置换离岗)幼师,补缴部分比例为个人负担70%,用人单位补助30%,补缴截至置换(离岗)之月。

  日前,该市已在高坊、川山两个镇进行了幼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试点,试点工作非常顺利,这两个镇的幼师参保工作已圆满完成,一些幼师由衷称赞:“我们幼师老有所养,感谢政府、感谢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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